公證遺囑應注意事項(含範例) 注意事項一、公證遺囑與遺囑公證不同。 公證遺囑----遺囑的方式之一,立遺囑人於公證人面前作成遺囑。 遺囑公證----把遺囑拿去公證二、公證遺囑制度設立之目的: (1)不熟悉法律規定的人;甚至不識字的文盲也有機會訂立遺囑。 (2)能確保遺囑之真實性,證據力較強、公信力高,較能減少糾紛。三、公證遺囑應協同兩位見證人至地方法院公證處請求公證人辦理。四、須在公證人前口述遺囑意旨。五、公證書要用固定格式,請於公證處購買即可,遺囑內容由公證人記載於公證書「公證之本旨及依據法條」欄內,範例如下。 公證書「公證之本旨及依據法條」欄:本人財產不動產部份一、座落於○○市○○區○○段○○地號土地及地上建物〈門牌號碼○○○○〉○樓住宅,所有持分由配偶○○單獨全部繼承。二、座落於○○市○○區○○段○○地號土地,面積○○平方公尺,所有持分由長子○○〈民國○○年○月○日生,○○市人,身分證字號○○○〉單獨全部繼承。動產部份一、  本人所有股票及名下汽車由長女○○〈民國○○年○月○日生,○○市人,身分證字號○○○〉單獨全部繼承。二、  銀行存款及其他一切財產,由全體繼承人平均繼承。本人指定地政士曹慶好(Z100026159)為遺囑執行人。 本遺囑由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由公證人、見證人、遺囑人同行簽名,依公證法及民法之規定,予以公證。 立遺囑人:○○○ 見證人:○○○身分證字號:○○○○○○見證人:○○○身分證字號:○○○○○○ 公證人:○○○ 中華民國○○年○月○日 ※一般傳統作法皆以預立遺囑之方式來避免子女爭產、防止糾紛、完成遺志......。現在有更好、更有效、更節稅的方式----「信託規劃」。 若能應用「信託規劃」並搭配「信託遺囑」之方式來解決遺產分配、預防紛爭、貫徹遺志.....等其效果則更佳。唯信託規劃基本上是要依委託人信託目的來量身訂造,每個各案皆需依其不同條件與情況來考量或設計;並與當事人詳細討論信託遺囑內容,才能訂出最適合當事人的信託規劃方案。 若想對信託規劃有進一步瞭解歡迎參考本人信託規劃目錄,裡面有許多關於信託規劃之介紹及實務案例。也歡迎您親洽本事務所,本人將為您詳細解說並為您量身訂做最符合您的需求的不動產信託規劃。 回本分類目錄總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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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書遺囑應注意事項(含範例) 依民法第1190條規定:「自書遺囑者,應自書遺囑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1.必須親筆書寫遺囑全文,不可打字或由他人代筆,且不可影印。2.必須親自簽名,且記明年、月、日。3.如書寫有所筆誤或變更內容時,應註明增減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4.此方式之優點在於簡單省錢,惟容易疏忽以致不合乎法律要件而造成無效,且易發生偽造或變造情事。 ※以遺囑分配遺產,應注意特留分的規定,相關條文可參考民法第一二二三條、第一二二四條及第一一三八條、第一一四四條應繼分之規定。※除非為了保密(自書遺囑不須任何見證人具有秘密性),預立遺囑本人不建議以自書遺囑方式為之,因其常有真實性與合法性的爭議。因此,就算要以自書遺囑之方式來預立遺囑,建議遺囑內容最好先經由律師或地政士等專業人士討論過再將遺囑經由公證人認證,以證明遺囑人簽名之真正。自書遺囑範例 遺囑立遺囑人○○,民國○○年○月○日生,○○市人,身分證字號○○○,茲依民法之規定,自書遺囑內容如后:一、不動產部份(一)座落於○○市○○區○○段○○地號土地及地上建物〈門牌號碼○○○○〉○樓住宅,所有持分由配偶○○單獨全部繼承。(二)座落於○○市○○區○○段○○地號土地,面積○○平方公尺,所有持分由長子○○〈民國○○年○月○日生,○○市人,身分證字號○○○〉單獨全部繼承。二、動產部份(一)本人所有股票及名下汽車由長女○○〈民國○○年○月○日生,○○市人,身分證字號○○○〉單獨全部繼承。(二)銀行存款及其他一切財產,由全體繼承人平均繼承。三、本人指定地政士曹慶好(Z100026159)為遺囑執行人。四、俗話說風吹雞蛋殼財去人安樂,希望子女們不要為身外之物起爭執,要善盡孝道做一個有用的人。(遺囑內容要全程親自書寫) 立遺囑人:○○○〈一定要親自簽名,不能只蓋印鑑或倷指印〉 中華民國○○年○月○日(日期一定要有且也須親自書寫) ※一般傳統作法皆以預立遺囑之方式來避免子女爭產、防止糾紛、完成遺志......。現在有更好、更有效、更節稅的方式----「信託規劃」。 若能應用「信託規劃」並搭配「信託遺囑」之方式來解決遺產分配、預防紛爭、貫徹遺志.....等,其效果則更佳。唯信託規劃基本上是要依委託人信託目的來量身訂造,每個各案皆需依其不同條件與情況來考量或設計;並與當事人詳細討論信託遺囑內容,才能訂出最適合當事人的信託規劃方案。 若想對信託規劃有進一步瞭解歡迎參考本人信託規劃目錄,裡面有許多關於信託規劃之介紹及實務案例。也歡迎您親洽本事務所,本人將為您詳細解說並為您量身訂做最符合您的需求的不動產信託規劃。 回本分類目錄總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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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贈與目錄總覽(資料陸續建置整理中) 一、認識繼承制度 0.請注意 ! 因民法繼承篇修訂,我國繼承制度又有變革與新的規定 1.繼承入門(認識我國的繼承新制) 2.親人過世了,誰是法定繼承人? 3.遺產繼承人之順序 4.繼承人就遺產所得繼承之比例如何? 5.繼承的方式有幾種? 6.繼承人可以不要繼承嗎?(如何辦理拋棄繼承?) 7.繼承人不知道遺產有多少,怎麼辦最好?(如何辦理限定繼承?) 8.繼承人是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也要繼承嗎? 9.法定繼承人中有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及完全行為能力人,如何繼承? 10.97年1月4日前之繼承事件,繼承人在被繼承人死亡時是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在97年1月4日以後還要不要負責清償繼承債務? 11.我拋棄繼承後,我的子女會繼承嗎? 12.被繼承人的保證債務,繼承人要不要償還? 13.親人過世時,不可忽略的繼承三步驟? 二、遺產繼承實務----登記法令補充規定 1.遺產繼承人 2.收養子女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 3.養媳或媳婦仔 4.代位繼承 5.繼承之拋棄 6.無人承認之繼承 7.遺囑 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 8.繼承登記應附之文件 三、遺產繼承問題探討 1.未依規定辦理繼承登記,對自身權益有何影響? 2.胎兒(遺腹子)的繼承權利 3.同時死亡之繼承關係  4. 認識繼承的王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5.遺產酌給請求權  6.棄養父母或有重大侮辱父母之不孝子女,可以取消其繼承權嗎?------繼承人地位的喪失 7.繼承人兼債務人之應繼分 8.繼承人兼受贈人之應繼分  9.認識特留分及特留分之計算方式 10. 特留分之保全 11.繼承之【歸扣】及特留分之【扣減權】 12.請注意----繼承人中有【未成年人】之新規定 四、贈與及遺贈 1.認識贈與 2.附有負擔之贈與 3.定期之贈與 4.贈與之撤銷  5.認識遺贈 6.死因贈與和遺贈 7.附有義務之遺贈 8.遺贈之效力  9.生前贈與之【歸扣】及特留分【扣減權】相關規定 五、遺囑與繼承贈與 遺囑----1. 認識遺囑 遺囑----2. 遺囑的方式 遺囑----3.自書遺囑應注意事項(含範例) 遺囑----4. 公證遺囑應注意事項(含範例) 遺囑----5. 密封遺囑 遺囑----6. 代筆遺囑 遺囑----7. 口授遺囑 遺囑----8. 遺囑見證人資格 遺囑----9. 遺囑效力 遺囑----10. 遺囑執行 遺囑----11. 遺囑執行人職務 遺囑----12. 遺囑撤回 遺囑----13. 關於親屬會議 遺囑----14. 關於信託遺囑 若有繼承、遺贈、遺產分割協議等房地產相關疑難,歡迎洽詢。本所於全省皆有客服及顧問人員提供諮詢服務 【另徵求不動產(法拍顧問.信託規劃.理財專員.代書服務)全省各縣市分區駐點諮詢顧問及客服人員詳見業務拓展】曹慶好地政士事務所 曹慶好不動產信託顧問事務所 地址: 桃園縣八德市介壽路二段921號電話: 03-3680429 0920570258 歡迎蒞臨指正賜教 回不動產信託達人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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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房屋租賃契約書出  租  人:○○○(以下簡稱甲方)立契約書人承  租  人:○○○(以下簡稱乙方)茲以乙方,為使家庭能有棲身之所,向甲方承租房屋,雙方議定條件如次:一、  房屋所在地及特約限制:(一)、房屋座落:○○縣○○市○○里○鄰○○路○段○○○巷○○○○○號○樓。(二)、限制範圍:一樓書房因甲方堆放相關雜物,不在乙方本約之使用範圍,乙方認有甲方所有之不需要之物品,亦可自行放入書房內;地下室二樓之停車位亦不在本約範圍。二、租賃期間:自民國  年八月○日起算,至  年八月○日止,租期一年,租金於每月○日轉帳或匯款,採先收租金方式辦理;本約另收押租金二月,共二萬二千元,於簽約前完成匯款或轉帳至甲方帳戶,甲方於租賃期滿或解約時無息退還乙方。三、租金包含範圍及付款方式:每月新台幣一萬一千元整僅包含房屋承租費暨社區管理費二筆,亦不含地下室二樓之停車位,其他水、電、瓦斯、電話費(03-355○○○○)等(含社區公共分攤部分)應由承租使用之乙方自行負擔,相關費用依收到帳單金額或甲方被扣款機關自行扣款之帳戶顯示之金額,於甲方通知五日內完成轉帳或匯款入甲方郵局帳戶(郵局代號:700、局號:0121○○○、帳號:0003○○○)。四、乙方應依誠信原則善用甲方現有之傢俱及電器用品,以善良管理人之責任使用甲方房屋,若甲方現有之傢俱及電器用品於乙方使用中損壞,乙方應告知甲方,若甲方認有修繕必要,修繕費用平均分擔,本屋亦不得為違法使用或向第三人為轉租或分租。五、甲方將本身二份鎖匙於簽約完成後,移由乙方使用,乙方不得逕行打造,若有打造必要,須先知會甲方,始可為之,並於退租時,無償將所有持有之鎖匙交回甲方使用。六、乙方同意代領掛號信及一般郵件予甲方並為轉寄服務,相關郵費同意無償承擔,若有掛號信等急件,應主動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甲方。七、本約期滿或中止,乙方應於十日內搬遷,除前揭甲方同意不為修繕之電器及傢俱外,均應回復原狀,若乙方逾期未將物品自行搬遷,乙方願自動放棄物品所有權,由甲方自行處理,並願無條件支付甲方為處理滯留物品而衍生之相關費用。八、修繕責任:牆壁及樑柱破裂,由甲方負責,並儘速修繕;另門窗、玻璃及燈泡等小損壞,概由乙方自費負責修繕。九、其他特約事項: (一)RO逆滲透之濾心,由乙方自費更新。 (二)乙方承租房屋若認有添設或變更設備時,應先經甲方同意;乙方於契約期滿或中止時,應無條件回復原狀。 (三)甲方提供土地及房屋權狀影本並於影本註明「本影本與原本無異」並加蓋印章,供乙方遷入房屋戶籍,以利孩子求學,乙方同意合約期滿或中止將無條件遷出甲方戶籍。 (四)租賃物之房屋稅、地價稅,由甲方自行負擔。 (五)租賃期間之瓦斯費、水費、電費、電話費及自行增加之上網費或有線電視月租費等,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六)雙方於契約存續中,若有解約必要時,不論甲方或乙方皆應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若未於一個月前告知對方解約通知,不論甲方或乙方皆應給付一個月租金金額給對方,以為賠償之用。本契約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社區管理委員會各執一份為憑。 出租人: ○○○(甲方) 住  址:○○縣○○鄉○○村○○路○號 電  話:○○○○○○ 電子信箱:***@*****.***.** 承租人:○○○(乙方)住  址:○○縣○○市○○路○段○○○○○號○樓電  話:09○○○○○○○○;(03)○○○○○○○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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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遺囑應注意事項(含範例)注意事項一、公證遺囑與遺囑公證不同。 公證遺囑----遺囑的方式之一,立遺囑人於公證人面前作成遺囑。 遺囑公證----把遺囑拿去公證二、公證遺囑制度設立之目的: (1)不熟悉法律規定的人;甚至不識字的文盲也有機會訂立遺囑。 (2)能確保遺囑之真實性,證據力較強、公信力高,較能減少糾紛。三、公證遺囑應協同兩位見證人至地方法院公證處請求公證人辦理。四、須在公證人前口述遺囑意旨。五、公證書要用固定格式,請於公證處購買即可,遺囑內容由公證人記載於公證書「公證之本旨及依據法條」欄內,範例如下。 公證書「公證之本旨及依據法條」欄:本人財產不動產部份一、座落於市○○○○區○○段○○地號土地及地上建物〈門牌號碼○○○○〉○樓住宅,所有持分由配偶○○單獨全部繼承。二、座落於○○市○○區○○段○○地號土地,面積○○平方公尺,所有持分由長子○○〈民國○○年○月○日生,○○市人,身分證字號○○○〉單獨全部繼承。動產部份一、  本人所有股票及名下汽車由長女○○〈民國○○年○月○日生,○○市人,身分證字號○○○〉單獨全部繼承。二、  銀行存款及其他一切財產,由全體繼承人平均繼承。本人指定地政士曹慶好(Z100026159)為遺囑執行人。 本遺囑由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由公證人、見證人、遺囑人同行簽名,依公證法及民法之規定,予以公證。 立遺囑人:○○○ 見證人:○○○身分證字號:○○○○○○見證人:○○○身分證字號:○○○○○○ 公證人:○○○ 中華民國○○年○月○日 ※一般傳統作法皆以預立遺囑之方式來避免子女爭產、防止糾紛、完成遺志......。現在有更好、更有效、更節稅的方式----「信託規劃」。 若能應用「信託規劃」並搭配「信託遺囑」之方式來解決遺產分配、預防紛爭、貫徹遺志.....等其效果則更佳。唯信託規劃基本上是要依委託人信託目的來量身訂造,每個各案皆需依其不同條件與情況來考量或設計;並與當事人詳細討論信託遺囑內容,才能訂出最適合當事人的信託規劃方案。 若想對信託規劃有進一步瞭解歡迎參考本人信託規劃目錄,裡面有許多關於信託規劃之介紹及實務案例。也歡迎您親洽本事務所,本人將為您詳細解說並為您量身訂做最符合您的需求的不動產信託規劃。 回本分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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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書遺囑應注意事項(含範例) 依民法第1190條規定:「自書遺囑者,應自書遺囑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1.必須親筆書寫遺囑全文,不可打字或由他人代筆,且不可影印。2.必須親自簽名,且記明年、月、日。3.如書寫有所筆誤或變更內容時,應註明增減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4.此方式之優點在於簡單省錢,惟容易疏忽以致不合乎法律要件而造成無效,且易發生偽造或變造情事。 ※以遺囑分配遺產,應注意特留分的規定,相關條文可參考民法第一二二三條、第一二二四條及第一一三八條、第一一四四條應繼分之規定。※除非為了保密(自書遺囑不須任何見證人具有秘密性),預立遺囑本人不建議以自書遺囑方式為之,因其常有真實性與合法性的爭議。因此,就算要以自書遺囑之方式來預立遺囑,建議遺囑內容最好先經由律師或地政士等專業人士討論過再將遺囑經由公證人認證,以證明遺囑人簽名之真正。自書遺囑範例 遺囑立遺囑人○○,民國○○年○月○日生,○○市人,身分證字號○○○,茲依民法之規定,自書遺囑內容如后:一、不動產部份(一)座落於○○市○○區○○段○○地號土地及地上建物〈門牌號碼○○○○〉○樓住宅,所有持分由配偶○○單獨全部繼承。(二)座落於○○市○○區○○段○○地號土地,面積○○平方公尺,所有持分由長子○○〈民國○○年○月○日生,○○市人,身分證字號○○○〉單獨全部繼承。二、動產部份(一)本人所有股票及名下汽車由長女○○〈民國○○年○月○日生,○○市人,身分證字號○○○〉單獨全部繼承。(二)銀行存款及其他一切財產,由全體繼承人平均繼承。三、本人指定地政士曹慶好(Z100026159)為遺囑執行人。四、俗話說風吹雞蛋殼財去人安樂,希望子女們不要為身外之物起爭執,要善盡孝道做一個有用的人。 (遺囑內容要全程親自書寫) 立遺囑人:○○○〈一定要親自簽名,不能只蓋印鑑或倷指印〉 中華民國○○年○月○日(日期一定要有且也須親自書寫) ※一般傳統作法皆以預立遺囑之方式來避免子女爭產、防止糾紛、完成遺志......。現在有更好、更有效、更節稅的方式----「信託規劃」。 若能應用「信託規劃」並搭配「信託遺囑」之方式來解決遺產分配、預防紛爭、貫徹遺志.....等,其效果則更佳。唯信託規劃基本上是要依委託人信託目的來量身訂造,每個各案皆需依其不同條件與情況來考量或設計;並與當事人詳細討論信託遺囑內容,才能訂出最適合當事人的信託規劃方案。 若想對信託規劃有進一步瞭解歡迎參考本人信託規劃目錄,裡面有許多關於信託規劃之介紹及實務案例。也歡迎您親洽本事務所,本人將為您詳細解說並為您量身訂做最符合您的需求的不動產信託規劃。 回本分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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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稅報繳手冊(八) 參拾捌、未依規定期限申報贈與稅,會受到什麼處罰? 納稅義務人依法應申報贈與稅而未依規定期限辦理申報,除補徵稅款外,應按核定應納稅額加處1倍至2倍之罰鍰。如果在未經檢舉及未經稅務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人員進行調查之前,自動提出補報者,除補徵稅款外,應就補徵之稅款加計利息一併徵收,可免予處1倍至2倍之處罰。 參拾玖、漏報或短報贈與財產,會受到什麼處罰?納稅義務人已依規定申報贈與稅,而有漏報 、短報贈與財產情事,除補徵稅款外,應按所漏稅額處1倍至2倍的罰鍰,如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者,除補稅並處以所漏稅額1倍至3倍之罰鍰外,尚應移送法院科處刑罰,但短漏報贈與稅額在新臺幣4,000元以下或短漏報贈與財產淨額在新臺幣100,000元以下者免予處罰。如果在未經檢舉及未經稅務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人員進行調查之前自動補報者,除補徵稅款外,可免處罰鍰及刑罰,但是應就補徵之稅款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肆拾、未依限繳納贈與稅,會受到什麼處罰?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未在期限內繳納稅款,每超過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超過30日仍然沒有繳納的,由主管稽徵機關移送各地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其應納稅款和滯納金,應自滯納期滿之次日起至納稅義務人繳納之日止,依郵政儲金匯業局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肆拾壹、以分期付款方式購置財產贈與他人,贈與價值應如何計算?以分期付款方式購置財產贈與他人(以未成年人為買方,若無法提示資金來源,視為其法定代理人之贈與),應於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按贈與標的總價額一次申報繳納贈與稅。 肆拾貳、贈與稅辦理實物抵繳,應檢送文件?申請實物抵繳贈與稅,應檢附下列文件:移轉登記申請書。 土地或房屋之所有權狀、其他財產之證明文件或抵繳之財產。 其他依法令應提出之文件。本手冊係依現行法令編撰,如法令修改,請依新規定辦理。 回遺贈稅務目錄總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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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稅報繳手冊(七) 參拾貳、贈與財產憑什麼證件才能辦理產權登記?贈與財產不論應課稅或免課稅,均應持憑稅務機關發給之稅款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或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才能辦理產權移轉登記。 參拾參、納稅義務人應如何辦理贈與稅之查對更正事宜?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接獲稅單及核定通知書等繳納通知文書,倘發現有記載、計算錯誤或重複時,可以向原核定之稅務機關申請辦理查對更正,但記得必須在繳納期間內提出申請。 參拾肆、納稅義務人對稅務機關核定的贈與稅案件如有不服,應如何申訴?經稅務機關核定的贈與稅案件,納稅義務人如有不服,可以敘明理由,連同證明文件,依照下列規定申請復查:贈與稅核定稅額通知書上記載有應納稅額或應補徵稅額者,納稅義務人應在繳款書送達後,於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算30日內,申請復查。 贈與稅核定稅額通知書上記載沒有應納稅額或應補稅額者,應於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後30日內申請復查。 納稅義務人或其代理人,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遲誤申請復查期間者,於其原因消滅後一個月內,可以提出具體證明,並同時補行申請復查。但遲誤申請復查期間已逾一年者,不得申請。 納稅義務人如果對稅務機關的復查決定仍有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參拾伍、納稅義務人因故未能親自辦理復查,可否委任他人代為處理?納稅義務人因故未能親自辦理復查,可委任他人為代理人,並備委任書予稅務機關,該代理人則可代理納稅義務人本人復查程序有關之全部程序行為;但對於協談、撤回復查申請,則必須特別授權,否則代理人依法仍不得代理納稅義務人進行協談或撤回復查之申請。 參拾陸、納稅義務人申請贈與稅復查案件,需先行繳清稅款嗎?納稅義務人並不需先行繳清贈與稅款始得予申請復查,但經復查決定後仍有應補繳稅款者,則必需加計行政救濟利息。而該行政救濟利息之計算,係自該項補繳稅款原應繳納期間屆滿之次日起,至填發補繳稅款繳納通知書之日止,按補繳稅額,依原應繳納稅款期間屆滿之日郵政儲金匯業局之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按日加計利息。相反地,納稅義務人如先行繳清贈與稅款,經復查決定後有應退還稅款者,稅務機關則必須加計利息,連同稅款一併退還。參拾柒、贈與稅未繳清前,辦理贈與財產移轉登記,會受到什麼處罰?依規定贈與稅未繳清前,不得辦理贈與移轉登記,違反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於事前申請經稅務機關發給同意移轉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或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者,不再此限。 回遺贈稅務目錄總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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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 背負重擔 3月7日 背負重擔 加6:1-5 6:1 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 6:2 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6:3 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 6:4 各人應當察驗自己的行為、這樣、他所誇的就專在自己、不在別人了。 6:5 因為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 背負重擔 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加6:2) 你和鄰居正在門口閒聊,本來只是談談一般的青少年問題,沒想到鄰居的情緒卻漸漸激動起來,向你坦承自己的困擾。 「 我兒子快被勒令退學了,因為他對老師口出惡言。我今天就得去找他校長談談,希望你能為我禱告。我在很擔心會有甚麼後果。」 你的笑容消失了,不知道該說甚麼才好。你們在同一間教會聚會,所以你向他保證一定會為他們代禱。對方表示非常感謝。 一個星期後,你的鄰居剛好又出現在家門口,你很想過去問問他兒子的情況,卻不知該如何啟齒。 要想擔當基督徒親友的重擔,的確是個辣手的工作。我們都不希望被視為包打聽,更不希望所說的話遭受誤解。所以,我們往往保持一點距離,也選擇用空泛的方式一筆帶過禱告的內容。但是,這種方法完全不符合聖經上的教導,因為聖經上叫我們要彼此承擔重擔,也就是說,要認真分擔彼此心靈和情緒上的擔子。 你是否曾分擔過別人的重擔?你是否曾亟需別人如此協助你?神有辦法幫助你這樣做。 ˙親愛的主,請幫助我敏銳察覺別人的需要,因為我願意分擔他們的重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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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 向天父禱告3月2日 向天父禱告 太6:9-13 6:9 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6:10 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6:11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6:12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6:13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或作脫離惡者〕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有古卷無因為至阿門等字〕 向天父禱告 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 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太6:6) 針對禱告這個主題,宣信博士(A. B. Simpson)提出以下的看法: 耶穌教導門徒禱告時,對父神的第一個描述並非祂的神聖莊嚴,而是祂的慈父之愛。門徒聽了一定覺得奇怪,不明白他們的夫子為何傳授這樣的範例。猶太人從來不曾這樣稱呼天上的神──至少,就神與世人的關係而言,沒有哪個罪人敢稱神為自己的父。 門徒勢必聽過夫子用這麼親近的稱謂來稱呼神;不過他們的內心依然懵懂無知,只知奉行律法,從沒想過要用這種稱號來稱呼耶和華。然而,主的禱告文的確讓我們知道,我們可以、也應該認識神就是我們的父。 耶穌稱神為父,就是要表達出內心的愛與奉獻。你若不愛一個人,就不可能真正了解他;你若不認識神,也無法真正愛神。 神就是你的天父──這句話表明了極大的愛。不論你今生的父親如何,神都是你慈愛的父,祂非常重視、關心你;基於父愛,祂要哺育你,給你平安和鼓勵。因此你要知道,祂絕對有能力擺脫世事的纏擾,垂聽你內心的聲音。對基督徒而言,禱告正是永恆大愛與盼望的救生索。 ˙天父,求?垂聽我的心聲。在人生的狂風暴雨中,?就是我的救生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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